各院系: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 号) 要求,现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的申报要求严格把关,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在项目申报时,要注重选择符合学生实际,能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的项目。
2. 各院系将申报项目择优排序,统一上报书面材料。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要求申报单位认真审核。
3. 各院系将申报材料汇总后于2021年3月27日前交至校团委(明知楼307),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qzxytw@sina.com。
联系人:祝鹤
联系电话:686875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团委
2021年1月14日
附件: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19 年度项目结题验收和2021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19年度项目结题验收和2021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