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浙工程办〔2020〕6号)文件精神,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材料初审、学院推荐,同意刘家才同志申报浙江省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优秀参训学员,现对申报材料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1.公示时间:从2020年11月24日到11月26日,共3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3.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并留下有效通讯方式,以便沟通联系。
4. 联系人:张华安;联系电话:2320618;邮件:02232@zjhu.edu.cn
刘家才浙江省创新创业导师优秀学员工作总结(2016-2020)年度.docx
浙江省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优秀参训学员推荐汇总表-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docx
教务部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