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比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先进个人 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太阳集团tcy8722网站发布时间:2019-10-11浏览次数:1274

各部门、分院、系部: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明体达用”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塑造学生君子人格,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根据湖师院求真发〔2019〕26号文件和湖师院求真发〔2019〕27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先进个人、学生奖学金的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院16级、17级、18级在校学生

二、申报依据

荣誉称号申报以《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湖师院求真发〔2019〕26号)为依据;奖学金申报以《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湖师院求真发〔2019〕27号)为依据;由各分院、系部评审组具体组织落实申报工作,学生申报时需提供申报支撑材料,各分院、系部按文件规定的评比程序进行。

荣誉称号申报类别分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先进个人;奖学金申报类别分为院长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

三、工作要求

1.评比工作要信息公开,程序到位、操作规范、客观公正、有理有据。

2.学生申报时需要填写相应荣誉称号和奖学金申请表(在院网信息服务的下载中心下载),表格1式2份,1份存入学生个人档案,1份学院留存。

3.申报工作要求在10月30日前完成,将申报汇总名单,申报支撑材料(荣誉、等级证书复印件)、申请表及时报到学工部,申报名单书面稿和电子稿各1份,书面文稿需分院、系部领导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学工部审核后,公示3天,经院评审委员会审议,报学院批准,发文公布。

4.其他未尽事宜由学工部负责解释。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9年10月9日

 

2.湖师院求真发[2019]26号 关于印发《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的通知.docx


3.湖师院求真发[2019]27号 关于印发《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