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生活困难道德典型帮扶 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校工会发布时间:2021-12-06浏览次数:133

各分工会(筹)

根据《湖州市帮扶生活困难道德典型实施办法》《关于做好2021 年度生活困难道德典型帮扶申报工作的通知》(湖文明办〔2021〕31 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帮助生活困难道德典型解决实际问题,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现就做好2021年度生活困难道德典型帮扶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历届荣获全国道德模范(含提名奖)、浙江省道德模范、湖州市道德模范、“中国好人”“浙江好人”“最美湖州人”“感动湖州”年度人物(含提名奖)称号的生活困难道德典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1.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内的低收入家庭;

2.身体伤残丧失基本劳动能力;

3.因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4.其它特殊困难情况。

二、帮扶方式

结合帮扶对象的实际困难情况,有针对性地实施专项资金帮扶、志愿服务帮扶、慰问关爱帮扶或其他帮扶。

三、申报安排

1.个人申请。各分工会(筹)认真排摸教工家庭情况,全面掌握实情。生活困难的道德典型教工向所属学院、部门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湖州市生活困难道德典型帮扶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2.审核上报。各分工会(筹)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认真审核把关,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客观公正地确定帮扶申报对象。《湖州市生活困难道德典型帮扶申请审批表》须一式三份,于 2021 年 12月8日12点之前报送校工会(筹),同时报电子版。

3.实施帮扶。在组织审定、公示无异议后,由校工会(筹)报送湖州市道德模范关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道德模范关

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县、南太湖新区、有关单位落实具体帮扶措施,并建立个人帮扶工作档案。

联系人:冯建军,电话:18767211951,地址:明知楼904室,邮箱:fjj@zjhzu.edu.cn。

附件:湖州市生活困难道德典型帮扶申请审批表.xlsx

 

校工会(筹)

2021 年 12 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