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按照《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关于选聘行政裁决技术调查官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教师申报、科研处审查,拟推荐徐慧等3位同志申报浙江省市场监管系统行政裁决技术调查官,现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从2021年8月23日到8月25日,共3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公示项目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允许借机诽谤诬告。
3.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并留下有效通讯方式,以便沟通联系。
4.受理部门
科研处: 张华安,2320618
邮箱:02232@zjhu.edu.cn
科研处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