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09号)要求,现就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根据省厅指标分配,太阳官网限报数额为3项,其中申报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总数不超过1项。
二、申报条件
本次教学成果奖从2015年以后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项中推荐,优先推荐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项目。
每项教学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10人。
三、申报范围
1.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授予在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我省本科高校和其他符合规定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对照相关条件和程序申报。
2.此次申报的成果奖应具备下列条件:省内首创;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并有一定影响力;2015年以来完成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申报的成果必须反映教育教学规律,能够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好,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3.鼓励各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德树人思政课程建设、推进“四新”建设、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课堂教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成果申报。
4.鼓励教学一线教师积极申报,并优先支持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成果。
5.对于已获得过历次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得再次申报。
四、奖励方式
获奖证书由省政府颁发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申报程序和时间
1.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填写《2021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以及5000字内的教学成果总结(附件2)。
2.学院汇总。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填写《2021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附件3),纸质打印一式一份,盖公章,连同其它申报材料,于6月2日前报送至教务部。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学术委员会、校长办公会、校内公示等程序后将评选推荐结果报送至省厅。
4.2021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需通过登录工作网(www.zjooc.net)填报。工作网申报时间:2021年6日10日—30日,网上申报材料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六、申报材料要求
1.《2021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纸质打印一式三份。打印时纸张一律用A4纸,竖装,两面印刷。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45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
2.《2021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中的“1.反映成果的总结”(即5000字内的教学成果总结)纸质打印一式三份,正文内容请用宋体小四号;其余证明材料纸质打印一式一份。
3.以上材料均需同步提交电子版至联系人邮箱。
4.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是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推荐、评审、批准的主要依据,请务必仔细阅读《2021 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表说明》(附件4),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联系人:王芳,2322009,02744@zjhu.edu.cn。
七、其他
未尽之处详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 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09号)(附件1)。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 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2021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3.《2021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4.《2021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表说明》
教务部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