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湖师院发〔2020〕47号文件精神,现进行2020年学生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专利及学科竞赛获奖的统计,通知如下:
一、材料统计、填报时间节点及上报要求
1.成果统计的时间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1月30日(2019年未统计或漏报的学生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专利及学科竞赛获奖也需填报,按 《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学科竞赛奖励办法(修订)》湖师院校办发〔2016〕12号执行)。
2.各学院、相关部门材料审核、公示及初稿上交:12月5日—12月10日
学院、相关部门在收集相应的成果材料(要求见附件),完成各项成果的收集和审核后,汇总表在学院/部门网站上公示三天,待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部门分管领导签字,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教务部。
3.学院及相关部门上报材料终稿:12月12日。
4.汇总表纸质签字盖章交至明知楼317,电子稿(汇总表及论文专利、学科竞赛证书扫描件)发至02232@zjhu.edu.cn
二、材料审查要求、权责说明及其他
1.各成果申报人及指导教师需对本人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唯一性负直接责任;各学院分管教师对材料审核负监察责任,所有成果的申报均要求上交原件的扫描件(要求见附件),被SCD/CSCD、ISTP(CPCI-S)、ISSHP(CPCI-SSH)收录论文、EI收录的会议论文还要求检索证明原件的的扫描件(要求见附件),论文录用通知、专利(软著)受理通知书、著作合同等一律不得作为成果申报材料。
2.学术论文、专利的第一作者必须是本校学生,无指导教师署名或第一作者单位不是湖州师范学院署名的在汇总表学院审核处标明,可以计算学院指标完成数,不计算指导教师的奖励。
3.经学院最终审核报送的材料在后期职能部门核查中,如若发现重复申报、瞒报或造假等情况,将追究申报人及指导教师科研诚信责任及学院监察责任,按照太阳官网及上级相关文件进行处理,提交至太阳官网教学委员会进行定级处分,同时通报学院及学校其它相关职能部门。
附件1: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2020年学生学生第一作者论文专利统计表.xls
附件2: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奖统计表.xls
湖师院发〔2020〕47号 关于印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doc
教务部
202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