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不断加强各学院、系部心理健康部、班级心理委员建设,表彰先进,使心理委员、心理学生干部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提高广大学生心理素质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学院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优秀心理委员及优秀心理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各班心理委员
2.各院系心理健康部干部
3.心理互助中心学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
1.品德优良,关心集体;
2.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够切实为学生服务;
3.“班级优秀心理委员”要求:在心理委员岗位工作一年及以上;心理委员初级培训班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对校、院、班级的心理健康工作的开展做出过突出成绩;班级风貌积极向上,具有凝聚力,全体同学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4.“心理健康部、心理互助中心优秀学生干部”要求:加入心理健康部或心理互助中心一年及以上;在校、院心理健康工作的开展中积极努力,表现出色。
5.无违规违纪处分等现象;
6.学习成绩(包括考查课)合格,无挂科。
三、评选比例
1.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比例:本学院、系部班级数的10%(采用四舍五入法);
2.优秀心理学生干部评选比例:本学院、系部心理健康部、心理互助中心干部人数的30%(采用四舍五入法)。
四、评选程序
1.申请:申请者须提交申请表(见附件)与学习成绩单,一式两份。申请优秀心理委员须同时提交心理委员工作手册、心理委员初级培训结业证书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于9月28日15点前交至各学院办公室;
2.初审:各学院、系部对申请者进行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于9月30日15点前将推荐者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至学工部明知楼306室;
3.终审: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学工部负责评审;
4.公示:名单将在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网站上公示并颁发证书。
五、评选说明
1.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优秀心理委员”、“优秀心理学生干部”评选工作每学年评选一次,对在工作岗位上表现出色的心理委员和学生干部进行表彰;
2.申请表可从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学工网相关通知公告中的附件处下载,也可复印。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学工部
二〇二〇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