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接学校通知,为进一步提高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效率及时效性,2019年年终科研成果的统计将正式开始实行网上系统填报,同时年终成果奖励也将以系统填报和审核的数据为准。
一、材料统计、填报时间节点及上报要求
1、成果统计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2019年11月30日(去年未统计的或漏报的科研成果也需填报,同一个项目或者同一篇论文不可重复申报)。
2、教师个人资料完善及材料填报:11月11日—12月3日
3、求真学院材料审核及公示:12月6日—12月8日
4、职能部门审核及反馈:12月11日—12月19日
5、学院上报材料终稿:12月20日
二、材料审查要求、权责说明及其他
1、各成果申报人需对本人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唯一性负直接责任。所有成果的申报均要求见原件并上传系统,论文录用通知、专利(软著)受理通知书、著作合同等一律不得作为成果申报材料。系统所列信息项要求尽可能填写完整,附件按要求上传,方可被审核通过,否则需退回补充并重新进行审核。
填报说明详见附件1。
2、经学院最终审核报送的材料在后期职能部门核查中,如若发现重复申报、瞒报或造假等情况,将追究申报人科研诚信责任及学院监察责任,按照太阳官网及上级相关文件进行处理,提交至太阳官网学术道德委员会进行定级处分,同时通报学院及学校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并取消科研审查人员当年科研管理先进个人的参评资格。
3、请各位老师做好科研平台中科研材料的完善工作,并请所有教师在2019年12月20日前,做好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科研材料的录入工作,同时,建议之后有职称评审需求的老师,将任现职以来的所有科研材料录入系统。从2020年开始,科技处和人文社科处对所有评聘、评优、考核等工作的审核均以科研平台中的材料为准,不再接受纸质材料。
三、其他说明
科研绩效明细单以学校第三轮岗聘文件《科研业绩绩点计算办法执行》(附件2),奖励按照湖师院发〔2017〕66号《科研成果奖励办法》(附件3)及湖师院校办发(2018)57号《科研奖励的补充规定》(附件4)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华安
联系电话:15268708036(698036);2320618
科研与地方合作部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