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太阳集团tcy8722网站发布时间:2019-10-11浏览次数:979

各部门、分院、系部: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的精神,经研究同意,决定开展学院2019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太阳官网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申请的基本条件详见《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湖师院求真发〔2017〕24号)。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体测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对于学习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太阳官网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的基本条件详见《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湖师院求真发〔2019〕23号)。国家励志奖学金对申请学生的体测成绩不作要求。

二、名额分配

2019年,省教育厅下达太阳官网国家奖学金名额为7名,为更好地体现公平公正和择优推荐的原则,各分院、各系部按要求推荐2人,最终由专家评审出国家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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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学院于10月8日前将本分院、系部的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报送学工部审核,10月21日前将本分院、系部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材料报送学工部审核。

(二)各分院、系部需要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国家奖学金材料:《2018-2019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所有国家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的申请审批表(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

2.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2018-2019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所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的申请审批表(申请审批表只需纸质版,一式两份)、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

(三)所有上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表格和规定的内容、要求填写。纸质版材料交至明知楼31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求真学院学工部邮箱qzxgb@zjhu.edu.cn。不符合规范的,将退回分院、系部重新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各分院、系部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确保所有在校学生人人知晓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时间、条件和评审程序

(二)各分院、系部要高度重视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各分院、系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推荐过程,在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研究确定本分院、系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后,在分院、系部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评审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核。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2019.xls


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4: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